>联汐问答>知识产权>黄浦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是什么?

黄浦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是什么?

匿名
提问人:匿名
2021-09-03 15:46

黄浦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是什么?

最佳答案
  • 章国伟
    章国伟 总经理、董事长
    联汐财务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下使用人的目的只能仅限与个人学习研究,而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的引用,有必要明确写清楚被引用人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版社以及页码等。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例如,节目录制过程中,主持人身后的油画被录制。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也应该要注意是在不侵害黄浦著作权人的利益的范围内使用。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这里的复制仅限于是为了保存,不能用于营利,但是黄浦著作权归该馆的除外。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这里要注意出版发行的范围仅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这里的出版也应当不以盈利为目的,且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引用资料:教您企业取得的邮政运输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解决时间:2021-09-03 13:46:46
    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