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荐条件
自荐条件分为基本条件、经营条件、创新能力、专业化程度、精细化程度等六类。符合基本条件的,具备申请资格,其余五类条件由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填写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二、基本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在上海工商登记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分类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2011300号)实施。
2.符合上海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十大先进产业和硬科技产业。
3.上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0%以上。
4.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无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三、经营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营业收入。去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以上。
2.净利润。近两年企业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万元。
3.企业估值。企业*新一轮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
四、创新能力
1.主导产品属于产业链的颈部环节,或关键领域的薄弱环节,或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或有效实现进口产品的替代。
2.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套产品识别、新技术、新产品数量(包括研究创新药物、改良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物、临床批准数量和药品批准号)。
3.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如软件作权、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等)。
4.近两年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
5.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五、专业化程度
1.主导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认证。
2.企业有自己的品牌。
3.企业为龙头企业、大企业或重点工程项目提供配套产品(服务),并签订合同协议。
六、精细化程度
1.企业取得技术、质量、工程、环保、安全等资质或资质。
2.企业至少有一项核心业务由信息系统或云迁移支持。
七、其他特殊条件
1.近两年主营业务平均增长率超过10%,或近两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超过10%。
2.近两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度(修订)修订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数量,或近两年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数量。
3.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技术研究发机构(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有上市计划(已向证监局提交IPO申请并受理;或已签署保荐机构)(新三板除外)。以上内容就是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办理流程有哪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