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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定期存款未到期利息能确认收入吗

定期存款未到期利息能确认收入吗

1、可以确认.

2、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贷方.

未到期定期深圳坂田记账报税费用存款是否计提利息会计处理

未到深圳坂田记账报税费用期的定期存款能否在期末按照定期存款利率计提利息收入,应当与其持有意图相适应存款利息收入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关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七条规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接下来就一起开始看‘【深圳坂田记账报税费用】分析定期存款未到期利息能确认收入吗’弄不懂的看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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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八条规定: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管理层没有将深圳坂田记账报税费用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的明确意图,则在到期日之前,并不能保证其*终可以获得按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定期存款一旦提前支取,则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即尚不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两项确认标准.因此,对于管理层没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在其到期日之前不能按照定期存款利率计提确认利息收入.

计提未到期存款利息不确认应税收入

按税法规定,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这是近似于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的特殊规则.企业会计核算中,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存款利息收入并无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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