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个体户所得税也减半。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