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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一、静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根据《静安商标法》规定,静安商标许可人应当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以下文件报送商标局备案:

(1)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

(2)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表》;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备案有什么后果

根据《商标法》规定如不备案,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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