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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区」公司法人变更的材料有什么

法人临港新区变更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遇到的情况,和所有的临港新区变更一样,法人的临港新区变更也是需要到工商部门提交材料进行流程通过才可以的,那么公司法人变更的材料有什么?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信息。

3、指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按公司章程的程序与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以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5、法定代表人变更如果对公司章程修改有所涉及,应当将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签署)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进行提交。

6、经过行政法规、法律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在此还需要进行补充:

1、本规范的适用对象: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法》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需要将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提交,并且无需提交第

4、6两项材料。

3、《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表格可以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载或者到登记机关领取。

4、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要在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需要使用A4型纸。

6、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没有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它组织由法定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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