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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收回已交给购货方的联次?

匿名
提问人:匿名
2022-02-08 08:27

最佳答案
  • 王依
    王依高级HR顾问
    联汐财务

    需要收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引用资料: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该如何维权?

    解决时间:2022-02-08 06: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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