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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办理旅行社业务许可证

人们越来越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旅游能市都市人们放松身心,释放压力,所以旅行社这个行业现在也是越来越火。但是想要经营一个旅行社,是必须要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青浦许可证的,这是进入旅游行业的一个准入青浦许可证,下面就先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旅行社经营青浦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办理旅行社业务许可证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2、符合旅游业务发展规划;

3、旅社旅行社注册资本:国际旅行社: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4、旅行社交纳质量保证金:国际社经营入境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国内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5、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二、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国内社是在各省市旅游管理局,出境社由国家旅游局审批;

2、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设施:两部以上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电脑、工位;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的履历,身份原件和照片;

7、公司名称的英文名称及缩写;

8、选择一个交保证金的银行;

9、设立申请书;

10、旅行社章程;

11、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12、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企业住所证明两张。

三、注意事项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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