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好消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

好消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试点的告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促使赞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人事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达100万元的大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补贴政策的通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至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继续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发表声明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日

#related---Replace#
0
喜欢就请鼓励一下哦~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