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专利中止程序是怎样的?
(1)停止办理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转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变更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等直接涉及权利丧失或转移的手续;
(2)停止发出视回撤回、专利权终止、授予专利权和视为放弃取得专利专利权的权利等与执行调处结论或判决直接有关的通知或者决定;
(3)停止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程序;
(4)在必要时停止审查、复审、撤销或无效程序。
引用资料:上海市闵行区公司注册
解决时间:2022-09-09 13: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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