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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专利权在合理使用方面有哪些限制?

匿名
提问人:匿名
2022-07-19 14:20

嘉定专利权在合理使用方面有哪些限制?

最佳答案
  • 王依
    王依高级HR顾问
    联汐财务

    一、南汇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

    当南汇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即认为其专利权已经“用尽”,他人再使用通过分销、转卖或零售渠道获得的该产品,都无须征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二、在先使用

    对于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条件的“先使用人”,可以在原生产规模范围内继续使用这一技术。先用权可以转让,但不能脱离原来的生产实体单独转让。

    三、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用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为其自身需要在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我国有关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但这种使用仅限与我国签有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有互惠条约的国家的运输工具,并不面向所有国家。需说明的是,在临时过境运输工具上载有仿制专利的产品,不在此合理使用范围之内,应视为侵权。

    四、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但这种使用,只能是小范围的没有营利性质的使用,不能对专利权人的潜在的市场利益构成威胁,否则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引用资料:静安新公司注册好以后怎样向公司贷款

    解决时间:2022-07-19 1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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